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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六安一涉黑案主犯被判24年半

来源: 人民法院报 发布时间: 2020-11-09 18:13:32 访问量:字体

近日,安徽省霍山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彭某友等28名被告人涉黑案,主犯彭某友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组织卖淫罪、聚众斗殴罪等十项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四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27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十八年至八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被告单位六安金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叶集分公司犯虚开发票罪,判处罚金80万元。

1994年彭某友在六安市叶集区持菜刀砍伤宋某后,开始纠集社会闲散人员,以暴力为手段,实施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2000年,彭某友组织、指挥彭保武、叶乃发等数十名社会闲散人员连续两天实施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持械聚众斗殴犯罪活动,在叶集区确立了强势地位。

为获取非法利益,彭某友通过参与驾校、酒店、房地产开发等经营活动,不断壮大自身经济实力,所获利益部分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的食宿、医疗赔偿等支出,部分用于请客送礼、行贿和组织成员的工资奖励、福利旅游等,维系组织的长期生存发展。彭某友组织指挥人员在拍卖现场通过采取辱骂、拉扯、勒颈等方式抢夺竞争对手竞拍牌,导致竞争对手因无竞拍牌而丧失竞价机会,谋取洪某控制的公司竞拍成功,进而投资入股。策划安排以单位或个人名义,向银行提供虚假贷款资料,虚构贷款用途,骗取银行贷款。彭某友在担任六安金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叶集分公司某商业城项目负责人期间,为逃避税收,指使他人通过伪造工程合同的方式虚开发票。

法院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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