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苏州市促进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2023-2025年)(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2月1日-2022年12月7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建议,请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市金融监管局金融监管二处。
联系人:贲芸婕 电话:0512-65095075
附件:苏州市促进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2023-2025年)(征求意见稿)
苏州市促进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2023-2025年)(征求意见稿)
苏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2年12月1日